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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民革成员宋志红教授当选为民革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委员

发布日期:2023-09-18 作者: 来源: 点击:

7月25日,经民革十四届中央第七次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法学院宋志红教授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委员。

宋志红,民商法学博士,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土地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200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出版学术专著4部,合著9本,发表论文60余篇;主持国家级课题4项、省部级课题若干项;数篇咨询报告获国家领导人批示;获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十余项。

主要学术兼职:中国土地学会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土地学会经济分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地产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执法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行政文化委员会理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