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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合作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发布日期:2023-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长期实践中逐步总结形成的。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同年9月,中共八大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写入了决议。1957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对此方针作了更为系统的阐述,指出凡属一切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们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在这一正确方针的指导下,形成了我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真诚合作又互相监督的新型政党关系,奠定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国内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民主党派的性质也发生历史性变化,统一战线内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一致性进一步增强,团结合作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1982年,中共十二大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个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丰富和发展,是正确处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的重要准则。

  “长期共存”,是指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一直要共存到将来社会发展不需要政党的时候为止。“互相监督”,是指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但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肝胆相照”是讲开诚相见,“荣辱与共”是讲共同的事业把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命运联系在一起。“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思想,“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则生动地表述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彼此信任、真诚合作的关系。这一方针肯定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战略意义,明确了合作共事的重要方式,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把这一方针明确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政治准则,对于发扬团结合作、协商共事的优良传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