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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原则

发布日期:2023-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

   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工作,既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长期存在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是民主党派发挥参政党作用的需要,也是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1996年《各民主党派关于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1999年《各民主党派关于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和200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是经各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认真讨论、充分交换意见,并经各民主党派中央共同研究形成的,是指导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的政策依据。在三个《纪要》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再次重申,按照“三个为主”、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相结合的原则,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坚持组织发展工作的各项原则,对于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坚持“三个为主”。“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的人士为主”,符合民主党派的历史特点,符合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特点和现实要求,必须长期坚持。

  二是注重质量。注重质量是组织发展的核心问题。民主党派作用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成员政治素质和代表性。在组织发展中注重质量,是民主党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参政党自身素质和参政能力的迫切需要。要坚持发展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承认民主党派章程、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代表性人士。只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不符合组织发展方针的要求。

  三是保持特色。各民主党派在发展中形成的特色,是其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坚持各自特色,有利于民主党派发挥各自优势,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

  四是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民主党派顺利实现新老交替的基础性工作。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注意吸收政治素质好、层次高、代表性强、有发展潜力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并把他们及时充实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