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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思考——郭田勇

发布日期:2021-07-1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对于银行业发展的思考

加快银行数字化转型。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给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银行进行数字化转型能够有效降低业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应加快数字化转型和金融科技布局。在客户服务方面,要着力优化线上业务的结构和质量,通过手机银行、微信服务等数字化手段,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改善用户体验。在业务营销方面,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客户进行精准画像,开展针对性强的营销活动,提高用户黏性。在风险管理方面,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对资金使用进行监控,实现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

强化公司治理和全面风险管理。1016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要从源头防范金融风险,高度重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股权管理。公司治理是银行经营的重中之重,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能够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银行需要优化股权结构,严格规范股权管理,对出资人、主要股东及关联方进行穿透审查,严防大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操纵银行经营管理。同时要加强三会一层建设,保证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护股东利益。在风险管理上,银行需要搭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策略,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在严监管的背景下,全面审慎监管将引导银行由高速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银行业发展需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未来发展中银行应提高合规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加强内部控制,避免违规发放信贷、信贷资金挪用等问题。

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银行业不断深化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促进了银行业的多样化发展和竞争,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也给银行经营带来了冲击。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需要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客户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与此同时银行需要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加大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贷款投放,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金融基础薄弱的农村和偏远地区,应着力有效提升普惠金融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二、对于金融监管的思考

“十四五”规划中明确了我国金融发展的方向是要服务于实体经济,同时强调了促进金融科技水平提升的重要性。为此,我国金融监管体系需在十三五期间的大幅调整基础上做进一步的微调,使之更加适应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

在过去的改革中,为落实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的要求,我国确立了一委一行两会的综合监管架构,并在多个细分领域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推动同类业务监管规则统一,监管模式也逐渐向功能监管转变。例如在资管领域,资管新规的出台推动了理财、基金、信托等多种类型的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趋于统一,并且促进了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力地改善了多层嵌套和监管套利等行业乱象。

在“十四五”规划时期,金融监管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是在金融科技的监管上。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发展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新的业务模式和产品不断涌现,在此情况下,仍有许多领域的监管标准亟待统一。例如在零售信贷领域,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许多互联网机构推出各种消费信贷产品,开展与传统银行信贷类似的业务。然而与传统银行业在信贷审核方面的严格标准不同,这些由互联网机构推出的消费信贷产品因为缺乏相应的监管,在风险控制等方面远不及银行,从而出现监管套利的空间。在解决此类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方面,则可以借鉴监管部门在资管领域取得的成功经验。

总体来看,我国对于金融科技和金融创新的发展态度是鼓励和支持的,但于此同时也强调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探索与之相匹配的监管措施。目前,对于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完善重点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金融科技公司参考传统金融机构采用严格的准入标准,实施牌照管理;二是明确对于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标准,在其提供业务实质与传统金融机构业务类似的情况下,应当给予同样的监管标准,以避免监管套利的问题。三是将金融科技公司纳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中,特别是针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与对待系统性重要银行类似采取额外的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推动监管科技发展,利用科技手段,实现穿透式监管和风险实时监测,提升监管效率。

三、对于金融科技发展的思考

11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公布,对金融领域发展做出若干部署,特别提到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可见中央对我国金融科技未来发展的关注和重视。

互联网金融的普及、个人生活和消费场景的线上化为我国金融科技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近年来中国金融科技的应用水平已在全球居于领先地位,在全球金融科技应用中心城市总指数排名的前十位中,有北京、杭州、深圳、上海、广州五座中国城市上榜。在“十四五”时期,中国的一线城市和准一线城市,只要聚焦于金融科技领域深入发展,会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中国将有更多城市在全球金融科技生态体系里占有一席之地,且会发挥重要作用,促进中国城市在全球城市金融板图的变化中脱颖而出。

金融科技将推动金融业全面转型升级。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中的逐渐应用,金融领域将会实现在功能、基础设施乃至整个商业模式的全方位优化,促使整个金融业转型升级。同时,金融科技有望促进解决普惠金融不足的问题、有效助推金融业对外开放。

但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也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有效的监管能在科技推动金融发展时起到刹车和平衡作用。如果没有效的监管,可能会出现新的行业系统性风险。与传统金融控股公司相比,互联网企业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存在较大差异,这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将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补齐监管短板的决策部署,加强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管理,2020911日,央行网站正式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在十四五时期,中国将对金融行业正式启动金融控股管理体系,凡实质控制两类以上金融机构,且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非金融机构需纳入央行管理,并对金融控股集团的资本、行为及风险进行全面、持续、穿透监管,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同时,监管部门在未来应积极发挥金融监管科技的作用,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模式,用科技驱动监管,从而实现对金融科技更全面、更有效的监管目标。

四、对于资本市场发展的思考

进一步发挥融资平台的功能。全面推行注册制,科学合理推进新股常态化发行,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平台的功能,推进我国直接融资发展。利用市场分层机制,使得尽可能多的企业特别是初创中小企业能够切实从资本市场获得有效的融资服务,纾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稳妥推进退市制度改革。加快注册制的全面落实、加大上市公司的常态化供应的同时,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主要针对主营业务空心化、出现重大违规行为的公司,强化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发挥退市制度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激励作用,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竞争力。还要完善退市后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使投资人在上市公司退市后能够合法保障自身权益。此外,加快上市公司退市的多元化渠道建设,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

引导资源的更优化配置。“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是“经济结构更加优化”,资本市场作为资金配置的场所,应通过资金的融通引导生产要素更加合理的流动和配置,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发挥其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不断优化经济结构。

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资本市场更具包容性、吸引力,发挥重要协同作用。新格局下,扩大资本市场更高水平双向开放,有助于更好的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资产定价、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功能,优化内循环,也有助于我们更加主动地参与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经贸体系和治理格局的重塑优化,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与此同时,双向开放也对我国资本市场的深度、广度、市场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层要不断提高自身监管水平,健全跨境资本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做好输入性风险防范应对,不断提高开放环境下资本市场运行的活力和韧性。

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监管层将要一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市,促使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增强各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对于保险业发展的思考

“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这五年来,保险业也得到稳健发展,不仅在业务规模和市场建设上不断进步,也大幅提升了自身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并在改善民生保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保险业的未来发展仍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虽然在保费规模上高居全球第二位,但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这两个衡量保险业发展成熟度的重要指标来看,我国相较世界其他发达保险市场仍存在较大差距。另一方面,我国险种结构也存在失衡,主体上人身险规模超七成,且其中寿险独大,产品多元化严重不足。

针对于“十三五”时期保险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十四五”期间,保险业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点实现突破。首先,保险业改革首先需要强化顶层设计,并不断完善相关市场规则。今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银保监会、发改委、教育部等1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商业保险的发展方向与重点。《意见》的落实为商业保险的发展明确了具体方向和措施,从社会服务功能角度向商业保险释放了多项利好和保费新空间,为中国保险行业下一个十年书写了宏大的叙事章程。未来,在《意见》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需完善产品与服务,让其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毫不动摇地保障被保险人利益,防范道德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次,我国保险行业仍需保持并深化对外开放的程度。对外开放对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多元化、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球主要保险集团都在我国设立了经营机构。这种环境之下,对外开放能有力促进了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推动了国内保险机构改革创新。

最后,在“互联网+”背景下保险业的数字化转型需进一步加速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已经大大改变了传统的保险业务的运营模式。例如,基于大数据的用户画像和用户行为分析,可以实现精准销售;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能够设计出定制化的保险产品;基于人工智能,承保、理赔、客服等保险运营环节将完全自动化、智能化。同时,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使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保险产品之间的差异化开始凸显。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始利用科技优势和先进思维优势,为保险产品差异化持续赋能。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